備註1:戊類地面水體之保護生活環境相關環境基準;氫離子濃度指數:6.0~9.0,溶氧量:2 mg/L以上,生化需氧量:10 mg/L以下,懸浮固體: 無漂浮物且無油污。(106.9.15實施)
備註2:當各河川水質監測項目監測值因含量極微或受儀器限制無法測出含量值時,填列儀器所能監測之極限值,並以負值表示。
備註3:總磷、硝酸鹽氮及重金屬之監測頻率原則上為每季一次,時機為每年3、6、9、12月份。
備註4:本網頁環署測站資料係擷取自環保署網站
http://wq.epa.gov.tw/ 僅供一般參考,如需使用請逕洽環保署同意。
備註5:監測數值查詢-
全國水質資訊網。
※本網頁僅提供縣市合併 (100年1月) 後監測資料查詢。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河川水質監測資料,本網頁僅供查詢資料用,若有疑問,請電洽環境檢驗科07-723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