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1:戊類地面水體之保護生活環境相關環境基準;氫離子濃度指數:6.0~9.0,溶氧量:2 mg/L以上,生化需氧量:10 mg/L以下,懸浮固體: 無漂浮物且無油污。(106.9.15實施)
備註2:當各河川水質監測項目監測值因含量極微或受儀器限制無法測出含量值時,填列儀器所能監測之極限值,並以負值表示。
備註3:總磷、硝酸鹽氮及重金屬之監測頻率原則上為每季一次,時機為每年2、5、8、11月份。
備註4:本局所有環境水體水質監測作業,自現場採樣後,須經過分析檢測、品保品管確認、報告提交及數據審查等程序,月監測結果於
次月25日公布。
備註5:監測數值查詢-
全國水質資訊網-跨機關水質查詢。
※本網頁僅提供縣市合併 (100年1月) 後監測資料查詢。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河川水質監測資料,本網頁僅供查詢資料用,若有疑問,請電洽環境檢驗科07-7230392。